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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法院推广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、信用修复机制

9月18日,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镇海法院召开现场会,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。这标志着,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,我市率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。

  背景:“再往前一步”的困惑

  前不久,甬上一名执行法官突然接到了被执行人周某打来的电话,称其在香港无法入境,会让家属联系法官立即还钱。

  原来,几个月前,周某因欠债30万元被对方告上法庭。在法官调解下,双方达成协议,约好一定期限内归还欠款。但是,周某“失约”了,任凭对方多次催促,依旧充耳不闻。对方无奈,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法官先向周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,不料周某既不自动履行也不申报财产。于是,执行法官按照规定,将周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“黑名单”,并限制其出入境。

  巧的是,周某刚刚谈完生意,欲从香港入境深圳口岸,却被边检人员告知“无法入境”,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。

  自2016年吹响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”的号角后,在一系列堪称“史上最严”的强制执行举措震慑下,老赖“主动”还钱的现象,在我市并不鲜见。

  据统计,2016年至2018年,我市两级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.86万例,对101438名被执行人发布限制消费令,对6667名暴力抗法、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;受理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案件42件49人,判处拒执罪35件36人。其中2018年,全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74602件,执结79083件,同比上升5.01%和23.82%,执行到位金额241.28亿元。

  “通过重拳打击拒执违法犯罪、全面深化失信联合惩戒、定期开展专项执行行动等举措,破解执行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。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成效虽明显,但与党中央提出的“切实解决执行难”目标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,仍有差距。破解执行难“再往前一步”,还面临着不少综合性、源头性的问题。

  一方面,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的意愿较低,导致执行案件收案量居高不下。据统计,当前全市法院执行收案量约占全部收案量的40%。以镇海法院为例,今年1月至8月,该院新收执行案件2709件,占收案总数的41.62%,其中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仅为37.52%。案件数量的居高不下,严重制约了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和执行质效的提升。业内人士认为,强制执行确实发挥了强大的威慑打击效力。但是执行攻坚三年来,强制手段该释放的“红利”已基本释放,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,在继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外,还需要不断探索。

  另一方面,从司法实践来看,“一刀切”的惩戒模式也带来一些困惑。失信被执行人“黑名单”是惩戒老赖非常有效的手段,其“一处失信,处处受限”的格局,提高了不守信者的成本,对老赖形成了强大的震慑。但是现实中,部分被执行人虽暂无履行能力,可是其能主动申报财产,积极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协商,履行意愿强烈。然而,因为被纳入失信“黑名单”,限制高消费或出入境等,社会评价降低,社会活动能力受限,致使其履行能力进一步削弱。

  “切实解决执行难”,就必须突破体制性、源头性问题,通过改革创新找到出路、破解难题。